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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积极部署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来源: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时间:2021-03-03 14:11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工作部署,有序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制发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明确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开展“3·15”活动。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参与面广,涉及市市场监管委机关相关处室、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委属相关事业单位和技术机构等单位;活动数量共46项,主要包括组织召开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社会共治工作会、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随机查餐厅”活动、开展“你点我检”服务公众征集活动、开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集中销毁过期药品、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授牌仪式活动、开展珠宝首饰贵金属消费体察活动、发布十件典型案例、联合天津广播电视台举办“3·15”晚会、开展津门消费维权之星宣传活动等,并将“政策+技术”工作模式融入消费维权工作,委属各技术机构充分发挥技术维权、专家维权作用,除部署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和开放活动外,走进媒体、走进社区,为消费者服务,用技术解决维权难题,让“3·15”活动更加贴近消费者。

市市场监管委机关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业务工作指导,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3·15”活动有序开展;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好各项维权活动,提升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整体效能。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放心消费在天津”主线,发挥职能部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的六方作用,营造联动联治、重点整治、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打通消费堵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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