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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津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防治的有关情况(6)
来源: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2020-12-15 10:37

主持人:我们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的工作呢?

史津:根据《应急预案》规定,预警发布后,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醒市民应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应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尤其在红色预警期间,学校可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措施应对,并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应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二是对于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张贴减排措施。建筑工程要停止土石方作业,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扬尘等“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对于申请纳入保障性工程项目,除落实上述要求外,还应确保100%使用满足国家和我市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涂料、100%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要求,并加强常态化管控。三是对于移动源管控,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预警期间应停止上路行驶。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和工业园区等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所有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应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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